摘要
"有争议,找仲裁"已成为齐鲁大地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共识。企业不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害了职工的权益,职工应该怎么办?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擅自"跳槽"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企业应该怎么办?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谁为他们做主 "职工的贴心人"表达了广大职工对仲裁委员会的赞誉。仲裁委员会的同志不管出现在哪里都受到职工的欢迎,有许多职工围上来,或咨询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说说心理话、诉诉自己的冤屈,或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89年春的一天,李某等5名农村姑娘怀着异常激动的心情到胶东某市私营企业胶帽厂上班。然而,时过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