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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立人民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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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最近决定,在全省建立人民教育基金。基金按职工和个人月工资收入额计征:月工资收入在 401 500元的,每月缴纳1元;501 600无缴纳2元;601 700元缴纳3元;701 800元缴纳4元;
作者 赵国琴
出处 《教师博览(上旬刊)》 1995年第6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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