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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九部委制定对策 紧急救助困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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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部等国家九个部委对困难企业制定了紧急救助对策,即保障基本生活、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其中规定: 一、凡在一个时期内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在经过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开户银行批准后,开立工资预留户。
出处 《山东肉类科技》 CAS 1996年第3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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