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集体企业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商品生产和市场经营的主导力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乡村集体企业的法制建设,对保障乡村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乡村集体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一、乡村集体企业的法律特征与地位乡村集体企业是指乡(镇)、村(含村民小组)兴办的企业。根据有关法规,结合乡村集体企业的自身特点,乡村集体企业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①具有较大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乡村集体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对企业的一些重大问题,如经营方向、重大技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资形式和利益分配等都有权自行决定。②乡村集体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确定产量、产品或更新产品,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③乡村集体企业是以农村为依托的企业群体,劳动者大多是农民群众,企业资金等生产要素也来自农村及其成员。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7年第9期28-28,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