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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把握我国农业“第一个飞跃”的实质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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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邓小平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农业改革与发展所要经历的"两个飞跃"中的"第一个飞跃"。多年来,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作了多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对于"第一个飞跃"实质内容的认识,目前流行观点是"经营方式变革说"和"经营方式+分配制度变革说",很少人认为是所有制的变革。而我认为所有制变革是"第一个飞跃"最根本的飞跃,是最本质的内容。在讨论问题以前,为了取得共识,先作一点说明,在我国的农村中,由于大包干制是承包制的主要形式,因此,文中所指的承包制都是指大包干制。一、目前流行的观点没有完全反映"第一个飞跃"的最实质性变革对"第一个飞跃"实质内容的认识,理论界目前流行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经营方式变革说"。它认为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承包制仅仅是经营方式的变革,是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形式的变革。第二种观点:"经营方式+分配制度"变革说。这一认识比上一认识要深化一些。它认为废除人民公社。
作者 张德利
出处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998年第3期66-68,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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