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乐谱是记录、保存和传播音乐的手段之一,在录音技术出现以前,可以说乐谱是记录、保存和传播音乐的唯一手段,它对于音乐文化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在中国音乐发展漫长的岁月里,原先并无乐谱,传承方式主要是师徒式的口传心授,音乐发展到一定的历史时期后,乐谱的出现成为必然。我国在南北朝、唐·五代、宋、元、明清5个历史时期,使用的古代记谱法不少于8种,从最早的南北朝时期的古琴谱一直到明清的工尺谱,都是用文字或文字简化后的符号来记录的。
出处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1998年第1期32-35,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Dance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