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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必须确立宪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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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治国。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当然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宪法,但宪法处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地位是不容置疑的。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一五'和'二五'普法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作为普法重点对象的领导干部的宪法观念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以言代法。
作者 浦增元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1998年第2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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