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司法》应冲破所有制关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在《公司法》实施3周年研讨会上说,《公司法》把企业改制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实施3年来功不可没,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如下一些问题:1.《公司法》应是一部打破所有制关系的法律,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公司。但《公司法》专门有一节写到国有独资公司,而没有规范其他类型独资公司的条文,仍然保留了按所有制立法的特点。在独资公司前再加上“国有”二字,是不是不允许其他投资人设立独资公司呢?我国正在发展企业集团。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1998年第1期42-4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