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垂直管理后工商所应协调好与地方的关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本地体制改革前后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要协调好基层工商所与地方的关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一、要具备协调好关系的思想认识前提 基层工商所作为县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后,首先要认识到与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隶属关系,增强组织观念,贯彻执行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地履行监管市场和行政执法职责,充分发挥前沿阵地工商行政管理作用。此外,也绝不可忽略同地方的关系。管理体制改革后,工商所的基本职能未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方针没有变。那种以为实行垂直管理后,可以独立行使职权、无须与地方搞好配合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切实际和有害的。垂直管理后的工商所,不仅思想上要充分认识,而且在行动上切实搞好。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9年第12期44-44,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