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格式合同的出现以及法律对格式合同的规制,是本世纪以来合同法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对格式合同作出过专条规定,《合同法》又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作出了系统规定,至此在法律的层次上我国已全面确立了格式合同或者格式条款制度.尤其是《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定吸收了当代合同法的最新成果,也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实际,为形成我国格式合同的规制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文在对格式合同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就我国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的理解和运用谈些粗浅的看法.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9年第6期13-17,共5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