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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审制度应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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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报载,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决定实施听审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及人大常委会关注的案件,由常委会派出由人大代表组成的听审团进行听审监督。路南区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为新形势下人大如何更充分、更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探索出了一条新途径。
出处 《楚天主人》 1999年第8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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