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更是如此,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在于法律保护。我国虽然在这方面作了许多工作,但仍然存在农业立法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因此,加强农业立法是当务之急。必须尽快制定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定保护农业生产力和农民利益方面的法律;尤其要下大力气改善农业执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使农业在法律保护下健康持续地获得发展。
出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1期29-33,共5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Polytechnic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