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美国航线服务合同项下出运的货物,船公司的海运提单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来缮制。如果提单的缮制不符合要求,很有可能是签约方不正确地使用了服务合同或向他人转让了服务合同。如果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因此而认为船公司认可或同意了签约方的违法行为,船公司就会受到FMC的处罚。由此可见,船公司代理认真阅读服务合同文本,明了签约方的托运人身份(如:货主、托运人协会、无船承运人等),并在接受合同货物订舱和海运提单缮制上严格把关,是避免船公司被卷入签约方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笔者现结合具体业务操作,简要介绍一下海运提单的缮制要求,供有关业务人员参考。 在具体业务操作中。
出处
《中国远洋航务》
1999年第8期61-62,共2页
China Ocean Shipp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