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曰起至2004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估行业的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全市从事评估业务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包括各类评估公司,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直接检查的评估机构另行安排。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6期35-35,共1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