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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要从法制、体制和机制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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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腐败作为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为什么在现阶段总是屡禁不绝.纠而复生?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靠拍几只苍蝇,打几只老虎,或者搞几次运动所能解决的,而是要从法制、体制和机制上解决问题.一、加快立法,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法制体系应该说,多年来我国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规,其中有一些是涉及和部分涉及政府公职人员成败行为的.如: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为犯罪行为,尔后又陆续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及其他有关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这些规定对稳定国家的政治秩序,保证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惩治腐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同样应该指出,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官员中迅速蔓延的腐败现象相比。
作者 李毓良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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