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集团的建立和发展把企业集团法的确立和完善推上了市场经济法制现代化的现实舞台。我国企业集团法体系的立法模式应选择以公司法为基础、兼有配套法的分散型模式。要充实公司法,明确母子公司、相互持股、控股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关系,同时改造配套法,对金融法、财税制度等关涉企业集团法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使之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并对企业集团发展中产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制。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76-81,共6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