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2012年开始在部分地区的行业中试行,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本文以上市公司——赣粤高速为对象,通过计算比较营业税改征前后对赣粤高速税负的影响,发现营业税改征收后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但是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企业每年都要有大量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二是必须从建筑公司中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三是借款费用可以抵扣。否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但不会降低企业税负,反而会增加企业税负。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4年第1期113-116,共4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