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简称“统账结合”,它是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企业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全国推广,以预防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危机。然而,由于在养老金筹资方式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巨额成本未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显性化,使得我国现行的养老金体制蜕变成了事实上的现收现付制;并且,近年来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基金连续出现当年收不抵支,且基金缺口逐年扩大,使得养老金的账面运行已经面临事实上的财务危机。为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及其可能的解决途径,从而为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可能性提供理论依据。
出处
《经济视野》
2014年第6期-,共2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