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学由赫克尔于1869年首次定义为“研究生物与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它在生物学领域内纵横驰骋,迅速形成了动物生态学、植物生态学、遗传生态学、生理生态学等分支;循各种地理环境的不同又出现了海洋生态学、湖沼河川学、景观学等,顺应生产实践的需要则建立了农业生态学、草场生态学和林业生态学等应用生态学的分支。这时,生态学还处在幼年期,在理论上很不成熟。许多学派各树一帜,分别专注于某一个侧面,难以达到统一的认识。
出处
《自然辩证法通讯》
1980年第1期52-55,共4页
Journal of Dialectics of 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