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能源是进行生产建设、国防建设和保障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工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按比例协调发展,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能源增长同国民经济的增长,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导致能源需要量的增长和能源生产水平的提高;而能源工业的发展又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创造条件。因此,能源工业的生产发展,必须同工业部门以及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保持适当的比例,并使能源工业的发展处于先行地位。否则,必将使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受到极大限制和影响。建国以来,我国的能源生产发展得比较快,基本上适应了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需要。
出处
《宏观经济研究》
1982年第35期22-28,共7页
Macro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