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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乾所犯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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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被告陈伟乾,男,四十三岁,工人.一九八三年七月上旬,其子陈幼其和他的一伙青年多次持凶器在城镇大街上同另一伙青年打架斗殴,并经常在其家聚会,商讨打架之事.陈伟乾见状不但不制止,反而怂恿说:"要齐心拼搏才能打赢."并亲自教授各种打架的手段.在他的怂恿和教授打架方法后,其子和他的一伙更大胆地聚众斗殴,拢乱社会秩序.七月十二日,其子和他的一伙在同另一伙人斗殴时。
作者 袁嘉谟
出处 《法学评论》 1984年第2期78-79,共2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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