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均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定劳动报酬计划所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对于安排好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对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盈利等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三十多年来,我们在这种关系的处理上,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误的教训。总的来说,一九七八年以前,我国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速度较之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大为缓慢,但一九七八年以后则又出现了相反的情况。据统计,一九七八年全国职工的平均货币工资为614元,一九八三年增加到826元,增长34.5%,每年平均递增6.6%;社会劳动生产率同期则由3234.5元,提高到4099.8元,增长26.8%,每年平均递增4.9%。对于这种异常情况如何看待,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见解。
出处
《经济经纬》
1984年第1期71-75,共5页
Economic Su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