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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调整对象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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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本来民法调整对象是清楚的。但是近些年由于经济法学的兴起,于是在民法学界和经济法学界之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明确地规定了民法调整对象。这一规定是研究民法调整对象的基本法律依据。本文试就民事立法为什么要确定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是些什么样的社会关系等,作些简述。
作者 李静堂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6年第3期2-6,3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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