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中国古代有一种“同财共居”的家族公社,过去有人这样描述它:“百子千孙,居则同堂,出则同门,食则同餐,男无二心,女无间言,帑无异帛,橐无私钱。”历代封建政府认为这些家族体现了儒家仁义孝悌的原则,以故旌表其为“义门”。义门——或称家族公社,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生产消费共同体,它是世界历史上从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过渡阶段的一种甚为普遍的社会组织。以恩格斯描写的日耳曼人为例,他们“在罗马时代的居住区……不是由村落组成。
出处
《东南文化》
1986年第2期101-109,共9页
Southeast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