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索贿应独立论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索(取)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条件或以已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为资本,采取明示或默示的办法,非法地主动地向他人讨要、勒索财物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第2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把受贿罪的有关条文修改为:“
作者 鲁天文
出处 《法学杂志》 1987年第2期24-24,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