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改革农村加工业产值计算方法之我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碾米磨粉、屠宰、轧花及缝纫这五种加工业,根据现行工业统计制度规定,凡在农村从事这五种加工的工业企业,均按加工价计算工业产值;在城镇从事同类加工的工业企业,则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
作者 贾楠
出处 《统计》 1987年第4期26-2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