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1.1 汉语中的“自己”,语法学者通常把它归入人称代词一类。但人称代词都有确定的人称和指代的对象,而归入人称代词的“自己”属于第几人称,指代什么? 1.2 我们以为,“自己”缺乏独立所指范畴,它可以与任何一类人称代词结合复指该人称代词,也可以与指人的名词(有时也含指物的名词)结合,共同指称该名词所代表的人或物。1.2.1“自己”与人称代词结合,复指该人称代词所属的人称。例如: (1)我自己对自己都恨不够,我还配说厌恶别人?(《雷雨》)
出处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1期86-92,共7页
Journal of Xinjia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