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改革因“包”字发挥巨大威力而显见成效。城市改革是否也能象农村改革那样成功,近几年来各地的试验结果表明: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城市改革中同样“灵验”。本文试以泰和县水泥厂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情况,对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一新的改革形式作一些分析。泰和县水泥厂是个县办小企业。1984年开始推行厂长负责制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去年向县财政和县经委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并通过了公证处公证。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形式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欠收自补。即在包死基数,确保上交的前提下,完不成包干指标用自有资金补足,超收部分按比例分成。具体为:以当年县计委下达给该厂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基数,没有全面完成基数指标。
出处
《企业经济》
1988年第3期3-5,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