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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支票案件应定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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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盗窃支票的案件应如何定性,对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分岐。盗窍印鉴齐备的有效支票、不管行为人自行填写金额,用途,还是支票的金额等均已填写齐备,行为人持这种支票到银行或商店骗提款、购物的,都应以盗窃定罪,对此意见基本一致。但盗窃未加盖公章和印鉴的无效空白支票,经过行为人伪造公章和印鉴。
作者 陈琇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31-31,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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