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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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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第43条规定:"本法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于1988年8月1日已开始实施,这就意味着我国《破产法》现已开始试行。为了配合我国《破产法》的贯彻执行,本文仅就我国《破产法》中的若干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一.关于《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问题我国《破产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就明确了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那么。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89年第4期107-11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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