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研究文化的本体意义时,有一个非常复杂但我们又很难以避开的问题,那就是人种和文化的关系问题。从技术上而言,把人类的种族(Races)固族和氏族(Clan)民族(Natlon)甚至阶级阶层(Class)给予正确的界定和划分不是困难的。科学上容易解决的命题到了社会学领域里往往是一片陷入沼泽。问题的复杂性正在于人种的命题引入到人文科学领域,在那儿经历了一些人为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歪曲强化,或加上神秘色彩,并应用于一些野蛮的、非人道的理论的时候,它的实质出现了一些可耻的异变,从而人种理论成了一种臭名昭著。
出处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1期116-123,共8页
Journal of 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