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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行政判决的执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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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判决的执行主体是指有权对拒不履行行政判决的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以保证判决得以履行的国家机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判决的执行主体不仅包括人民法院,而且包括行政机关。但行政机关要想名符其实地成为判决执行主体,我们认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作者 宋炉安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14-15,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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