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侵华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提出了“以战养战”的政策,对沦陷区工矿业的掠夺,从赤裸裸的军事霸占,改为所谓“中日合作”的欺骗方式进行引诱。于是,1938年11月日本便成立了两大国策会社——“华北开发会社”和“华中振兴会社”,分别经营华北与华中的“统制事业”。华中振兴会社即中支那振兴株式会社,在“中日提携,经济合作”的幌子下,通过与日本操纵下的维新政府进行所谓合作,即由中国方面以既有之现物为资,而加诸日本方面的资本与技术,经营矿产、煤、盐、水电、水产、蚕丝、交通运输、瓦斯、电气、电讯电话及上海房地产,对华中进行经济掠夺。本组史料选自馆藏伪维新政府档案,对此史实可窥一斑,可资史家参考。
出处
《民国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21-33,20,共14页
Republic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