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学作为教师教授、学生学习的统一活动,实际上包含两个不同的交织在一起的认识过程,教师和学生分别是这两个过程的主体。任何成功的教学都是这两个主体相互协调的结果。一、教师是教授实践活动的主体教师的教授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通过教授活动,发展和变革学生的认识结构、品德结构、审美结构和体格结构等,使学生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个体。教师这种有目的地引起学生身心变化的活动,显然已经超出认识活动的范围。
出处
《教育学术月刊》
1992年第4期35-37,共3页
Education Research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