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社合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农业普遍实行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后,多数地方合作经济组织曾一度成了空白。旧体制的弊病使许多农民对合作产生误解,新获得的自由使他们不希望再受“合作”的束缚。究竟要不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何种合作经济组织,一些人曾一时迷惘。几年实践证明,中国农村需要继续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不仅需要大力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而且仍然需要发展社区合作组织(当然不是恢复旧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农民家庭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全面增长的需要。
出处
《晋阳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9-16,共8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