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一词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它可以指一种艺术的创造活动,亦可以指一种被创造出来的艺术对象,即艺术品。这两种含义中的前一种,又可分为两重层面:其一为具体艺术品的创造过程;其二为艺术史上的创新活动。在我看来,无论是艺术品的创造活动,还是艺术史上的创新活动,艺术的创造机制只能是艺术家的审美体验。艺术家的审美体验不仅是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的内在根由,而且体现了艺术家的特殊素质。首先,从具体的艺术品的创造活动来看。
出处
《晋阳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51-53,76,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