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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理学》?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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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现在开设的这门课程——法理学是法学基础理论的另一种叫法,或者说是法学基础理论的简称.这门课程在五六十年代,曾叫做国家与法的理论,其内容既包括国家问题、政治问题的基本理论,也包括法律问题的基本理论.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国家问题、政治问题与法律问题是密不可分的.不弄清国家问题、政治问题也看不清法律问题.所以把国家与法放在一起、在其紧密联系中来研究其基本理论,有合理因素.但法律问题又不等于政治问题、国家问题,它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弄清国家问题、政治问题也不就等于弄清了法律问题;而法律问题弄不清又会影响国家问题、政治问题的弄清.在当时(五六十年代)的历史条件下,比较强调国家问题、政治问题,而对法律问题重视不够。
作者 孙国华
出处 《法律适用》 1994年第10期42-43,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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