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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集体企业隶属关系不能随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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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6月16日发出《关于不准改变轻工集体企业隶属关系的通知》的明传电报,全文如下:近年来,我省一些工业主管部门,以产品归口为理由,有的将部分轻工集体企业划归该部门或市、县经委领导管理;有的正在考虑这样做。省人民政府认为,
作者 韩永信
出处 《轻工集体经济》 1989年第1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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