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写文学史”这一提法始于一九八八年的《上海文论》杂志。就提出者的所指来看,“重写”多指的是一九一九年至一九四九年三十年间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而且,以否定赵树理、丁玲、柳青以及茅盾的一些重要作品为“重写”的具体参证,明显地表现出以作“翻案”文章代替“重写”的倾向。故就这一提法的初衷而论,视野是狭窄的,情绪也是偏颇的。但是,倘把我们的视野放得开阔一些,着眼于我国在开放改革十年来哲学、史学、文化学等等领域学科建设所取得的令人瞩目的实绩,特别是文学研究领域“方法热”、“观念热”此起彼伏、方兴未艾这些总的人文科学迅速发展的背景。
出处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4期72-78,共7页
Journal of Yan'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