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以下简称“证明责任”)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它是由实质、客体、实现程序、接受者和主体等诸因素有机组合而成的。因此,要对“证明责任”有所认识,就必须首先队识这些因素。 (一) “证明责任”的实质。“证明责任”属于法律义务的范畴。和其他法律义务一样,反映了立法者的一定要求。为了使发生在过去且不能复现的案情为司法人员所确认,从而成为定案的“事实根据”,就只有借助证据去加以证明。为了保证证据的收集,法律对有关机关和个人规定了提出证据的责任。由此可见,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搞清案情的有效保证。 (二) “证明责任”的客体。也就是人们利用证据去证明的目标或者对象。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客体是“诉讼主张”。所谓“诉讼主张”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92-98,共7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