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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刑法分则第四章增设新罪名研究综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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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了各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的罪名。这些规定,对于严厉打击这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刑法制定时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它不可能对所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都有足够的估计。在讨论修改刑法的过程中。
作者 黄江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72-75,共4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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