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结合中国各民族的实际,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而制定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1984年5月31日,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具体实施《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的法律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和实施,
出处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6期3-6,共4页
Journal of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