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通过对《论犯罪与刑罚》的另外一个层面的研究 ,可以发现贝卡利亚通过心理本体化 ,使外在的概念通过内化使其成为人的心理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 ,《论犯罪与刑罚》更像是一部心理学文献 ,一部心理本体化了的刑法哲学教科书。真正贯通于《犯罪与刑法》一书始末的是一种心理本体化思想 ,这是贝卡利亚真正的杰出的创造。《论犯罪与刑罚》中“关于死刑”和“刑讯”两章 ,是不可多得的卓越的心理本体化文献。在这两章中 ,包含了众多丰富和深厚的心理本体内容 ,这使我们不得不惊叹这位思想家正是克尔凯郭尔、卡夫卡、加谬、萨特、奥威尔。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83-186,共4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