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谪戍制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一种戍边制度。对此问题,史学界讨论十分活跃,论著不少,成绩斐然。但有些问题尚颇多分歧,还有待进一步探讨。笔者不揣谫陋,拟就谪戍对象及其身分、谪戍与徭戍的关系、谪戍阅左等问题谈些粗浅看法,深望方家指正。一、关于谪戊对象及其身分《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谪)遣戍。”《汉书·晁错传》载晁错追述秦代谪戍制时说:“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