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中国法学的春天.在法学理论领域,学者们纷纷摒弃旧的思维模式,大胆吸收革新观念,对传统法学理论提出严肃质疑和新的思考,推动了中国法学的成熟化.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说,这些都是值得欢迎的好现象.但是,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造就了我国法学土壤的贫瘠,迫使根植其上的中国现代法学,在幼稚中艰难地跋涉.《中国法学》1995年第4、5、6期先后发表了张光博、陈桢和刘作翔同志关于中国法学发展的几篇讨论文章,其中对于法的本质是什么、中国法学到底该向何处走等问题,双方各抒已见,其目的都是发展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对于法学界所探讨的这些问题,确实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笔者拟就目前我国法学研究的有关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供学界同仁参考.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6年第5期70-74,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