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法院如何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是法院近几年来研究探索的大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的规定,其研究探索的重点应该是加大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力度上,充分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建立和健全一套以加强庭审功能、加强当事人举证责任、加强合议庭包括独任审判员职责为重点、适应民事经济审判任务要求的工作机制。这是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总思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审判方式改革思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的探索已初见成效。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48-54,共7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