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势在必行。必须首先从立法上着手,吸收和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在天气污染防治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立法,将“气泡”法、“折抵”法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方法,引进我国的立法,使我国的立法与国际接轨。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特别注重运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解决污染问题,通过开征环境税、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等经济方法,使大气污染立法更具可操作性。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90-94,101,共6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