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政府对职工教育甚为重视,战后初期,劳动省从1949年实行举办短训班培养不脱产工人和工长的制度以后,至六十年代中期,受训人数已有五十余万。为推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进一步发展全国的职工教育活动,1958年日本国会还通过了“职业训练法”。该法案由总则、公共职业训练、事业内职业训练、职业训练指导员、技能检定、职业训练审议会等章节组成。根据“职业训练法”,职业训练主要分为公共职业训练和事业内职业训练。
出处
《比较教育研究》
1982年第2期27-32,34,共7页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