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我国一些地区新生婴儿男女性比例失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有关部门调查材料表明,个别农村新生婴儿男女性比例达到138:100,还有的农村0至5岁的男女比例甚至高达503:100。并且,这种性比例失调的现象在城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浙江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浙江全省14岁以下的儿童中,男孩比女孩竟多了41万。那么,导致性比例失调的原因是什么呢?从中我们应该得到何种启发、吸取什么教训、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一些探讨。一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在男女性别不受人为控制的生育过程中,男女性比例会自然地相平衡。
出处
《人口学刊》
1983年第4期40-43,共4页
Populati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