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我国战国时期,孟子在同陈相的辩论中,就用物质生产中分工的必要性,来论证脑力劳动(劳心)和体力劳动(劳力)分工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从而说明了一定要摆脱物质生产劳动,才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精神劳动的道理。在古代西方,也有类似的观点。当时欧洲的思想家认识到,只有摆脱物质生产劳动,才有条件从事精神生产(如亚里士多德就讲过:“哲学是闲暇的产物”);但是,他们都认为,只有把物质生产的重担推给广大劳动者并对他们进行剥削,才能做到这一点,从而表明了他们都是为剥削制度辩护的思想家。这些思想家也在他们的阶级立场上反映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事实: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精神生产同物质生产的分离,同社会的分裂为不同的阶级。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同时发生的。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3期3-9,共7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